便条,是指日常生活中,如果我们有什么事情要告诉另一方,或委托他人办什么事,在不面谈的情况下书写的一种条据。是一种简单的书信,内容简单大多是临时性的询问、留言、通知、要求、请示等,往往只用一两句话。便条都不邮寄,一般不用信封,多系托人转交或临时放置在特定的位置,有的时候甚至写在公共场所的留言板或留言簿上。
便条具有一般书信的特征,要求简明扼要地交代清楚写给谁、什么事、谁写的、何时写的。一般采用第一人称写法。
1.非正式的书信或通知。一般只写明简单事项。 巴金 《关于龙·虎·狗》:“我的箱子里有一张在 昆明 开明书店取款四百
的便条,是上海开明书店写给我的。” 刘绍棠 《西苑草》:“但是第二天, 蒲塞风 意想不到地接到 萧渔眠 教授的便条,叫他在晚上八点钟去谈谈。”
2.没有正式规格、供随手书写的纸条。区别于公文纸和稿纸。如:他把当天要办的几件事,随手记在便条上。